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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09年度“浙江文化研究工程”立项课题的通知
以上30项“浙江文化研究工程”专项课题均属于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课题,每项课题研究经费为2万元。经费拨付采取分期拨付的方式,课题立项之初拨付课题总经费的40%,剩余的60%待课题完成视成果质量拨付。各课题负责人在接到通知后,请到浙江社科网下载《浙江文化研究工程课题立项协议书》(网址:http://www.zjskw.gov.cn),填写课题编号、课题名称、负责人、承担单位、完成时间,并认真阅读协议书内容,请注意课题负责人需手写签名,不能打印。特别注意:立项协议书A4纸双面打印。课题负责人将填好的协议书一式三份报送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根据立项名单核对课题负责人所填内容,确认无误后在课题承担单位处加盖公章。协议书一式三份于9月30日前寄到省社科规划办,我办将在审核、盖章后将两份协议书寄回到课题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课题负责人与承担单位各一份存档。逾期无故未签协议者,视为放弃该课题立项。协议书内容如与申报表中的相关内容不一致,则以协议书为准。协议签订后,课题负责人应根据课题设计论证立即开展研究,保证按时高质量地完成课题。浙江文化研究工程所有项目成果都要接受省社科规划办组织的专家鉴定,确认合格后方能验收、结题,并进入出版程序。未鉴定或未通过鉴定的成果不得擅自出版,否则,撤消其课题,并予通报批评。
2012-06-29 09: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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